微妙地在谄媚审查机制和迎合市场需求间取得平衡。看似蜻蜓点水地在法理与人情之间徘徊着作了一番试探性反思,却无比精明地把通过对政府(结尾法制宣传)和主角(“神性”的被赋予)这两极所本该承受的无论社会的、道义上的道德指责一股脑儿地推给大资本,是取巧的推卸责任行为。
所有的批评、思考、讨论,都应该建立在这已经是一部勇敢、积极、努力过了的电影,而且成色很不错。看看结出什么样的果,至少得想想这是什么样的土壤。导演的成熟之处,不在于在一部电影里呈现了自己的全部能量,而是呈现了自己的选择,并把选择做到了最好,那就对得起自己了。
显而易见的,并不是一部多么出众的电影,却也是一部值得些许尊重的电影。
这样难得有态度、立场、尊严的电影,是需要有观众情绪足够的累积呼应,才能产生完整能量核的。这甚至与票房无关,票房只是结果。韩国的社运片可以屡破纪录,中国观众没有理由比他们差。
虽然最后一幕让我想起还珠格格二劫法场,还是哭了。